民航局:2023年1月8日起不再對國際客運航班實施“五個一”等措施
中新網12月28日电 据民航局网站消息,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事组发布的《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现制定恢复国际客运航班工作方案,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總體原則
高效統籌運行安全,疫情防控和行業恢複發展,按照安全第一、市場主導、保障先行的原則,穩妥推進國際客運航班恢複運營,滿足國際人員往來和對外經貿交流需要。
二、具體措施
1. 不再对国际客运航班实施“五个一”和“一国一策”等调控措施,中外航空公司按照双边运输协定安排运营定期客运航班。
2. 逐步恢复受理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运包机申请,2023年夏秋航季完全恢复至疫情前流程及要求;按照疫情前流程恢复受理入境公务机申请。
3. 优化各口岸机场入境航班保障流程,提高运行效率,取消“四指定、四固定、两集中”等防控要求,充分释放保障资源,提升接收国际航班的保障能力。口岸机场因人员、设施设备等保障资源不足,短时间内难以保障航空公司的增班需求时,应及时进行公告,明确恢复时间,并对外做好解释工作。民航局引导中外航空公司提前与相关口岸机场加强沟通,合理安排运力。
4. 不再定义入境高风险航班,取消入境航班75%客座率限制。
5. 取消入境航班涉及机场相关入境保障人员、国内和国际机组闭环管理、入境核酸检测和入境隔离等措施,要求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要求空勤人员佩戴口罩和手部消毒,做好客舱盥洗室消毒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监督旅客佩戴口罩。
6. 加强对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运航线航班运营的安全监管,筑牢安全底线。
7. 加强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根据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国际航空运输价格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航空运输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落實安排
民航局牽頭推動國際客運航班恢複工作,負責細化和公布具體措施安排,做好與外國民航主管部門情況溝通,統籌協調行業各單位做好運行安全、疫情防控和生産組織,並與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加強協同聯動,確保國際客運航班安全平穩恢複。